重庆荣昌胡天凤:连续任教36年,待遇不如五保老
重庆荣昌小学一级教师胡天凤36年工龄待遇不如五保老人
1963年,国家提倡创办民办学校,樊家店小学也就是在同年2月开始创办,胡天凤被樊家店村支部书记钟治高和樊家店小学负责人黎光琼推荐到该校,负责教育工作,从一至五年级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体育等课程包干。用胡天凤的话说,她是第一次也是第一个被推荐。然而,从未违纪违规的她,连续任教36年,一直又是学校负责人,却被悄悄辞退,至今每月工资只有384元,还不如一个五保老人(每人每月生活补助754元)。
事情得从1981年说起。
1981年全国民办教师整顿。《川府发【1981】129号》文件,要求对民师进行全面考核,除严格的文化考试外,还要认真考察其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对连续教龄在15年以上的老民师,文化考察可适当放宽,但确实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也要辞退。
对个别思想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不堪为人师表的人,应取消民师资格。
对工作极为不负责,或者身体条件不宜做教师的,也要调整。经过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县教育局发给任用证书,发放任用证书应从严控制。
对过去发放面广、未保证质量的,要按上述要求,重新进行考核,另发任用证书。
对调整出去的民师应做好思想工作,学校要热情欢送,社队要热情欢迎,由生产队妥善安排,有条件的也可安排到社队企事业单位。对于被辞退的民师,可酌情发给一次性的少量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教育厅另文下达,今后一律不再补充正式民师。
如调整后教师有缺额时,可聘请代课教师。
▲图为:川府发【1981】129号文件;查阅时间:2018.08.24
胡天凤还未进入考场,突然生病,不能坚持答卷,可查阅试卷注释。清升公社民办教师管理小组在辞退名册上认定的是“缺级”,意见是“留用”,双河区公所意见是“辞退”,备注胡天凤是初中文化,教学态度端正,质量效果较好,本人基础知识较差。
此时,荣昌县教育局并未让胡天凤知晓辞退的事情,而是继续任教。
▲图为:辞退名册;2013.11.07荣昌县教育局在法庭上提供
《川教人【1987】6号》文件规定,当年未确认其民师资格,也未发给准聘证书,但因多年从事民师工作,当地教育工作又需要,被留用为民办教师并享受民办教师待遇,在最近几年的教材教法考试中达到合格的,可以确认其民办教师资格,发给准聘证书。对留用民师教材教法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再给一次考试机会,达到合格的予以确认,仍不合格者要坚决予以辞退。辞退民办教师后的缺额,一律不再补充正式民办教师,违者,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胡天凤既然已经被“辞退”,还让其继续任教36年,根据《川教人【1987】6号》文件规定,当时的有关领导并未被责任追究。
▲图为:川教人【1987】6号文件;查阅时间:2019.05.16
1990年荣昌县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作出《关于胡天凤同志近年来的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称胡天凤同志热爱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利用各种不同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还称胡天凤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效果好。该同志一直担任学校负责工作,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的好评。点校交叉统考情况:1989年上期,三年级语文及格率为90%,数学及格率为90%;下期,一年级语文及格率92.1%,数学及格率为95%;1990年上期,一年级语文及格率为95.2%,数学及格率为93.5%。
有了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作出的《关于胡天凤同志近年来的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已经符合川教人【1987】6号文件精神,就应发放《任用证书》。
▲图为:政治表现、教育教学情况;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提供
荣昌县教育局《荣教人发【1993】5号》文件关于胡天凤同志可享受正式民师待遇的通知,工教龄从1963年3月算起。1994年9月胡天凤被清升镇党委、清升镇政府评为先进教师;1994年12月4日,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聘胡天凤为一级教师;1994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胡天凤为小学一级教师,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995年12月8日,荣昌县教育局为胡天凤颁发了小学一级教师证。
▲图为:荣教人发【1993】5号文件,查阅时间:2007.09.21
▲图为:清升镇党委、镇政府颁发的先进教师奖状
▲图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图为: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图为:荣昌县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证
人事部 财政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人薪发【1995】150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四川省人事厅 财政厅 计划委员会《川人工【1996】4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凡1993年10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两年考核成绩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从1995年10月1日起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以及两年中只有一年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胡天凤已享受其待遇。
▲图为:荣人薪发【1996】720号文件,胡天凤已享受在册中小学教师提高10%的工资
1999年,57岁的胡天凤老师,站在三尺讲台,连续任教36年,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同年12月,胡天凤根据家里实际情况,遂向学校申请退休,学校还组织了欢送。
2006年,全县落实从1994年至2006年津补贴政策,在职教师每人每月69元,退休教师每人每月49元,胡天凤因未得到该补贴,才开始了解情况,先后得到的回复是“你是临时代课教师,已被2001年的102号文件辞退”。
胡天凤持有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聘书、重庆市人民政府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昌县教育局发放的小学一级教师证,历年来工资表上显示的是“退休教师”,2008年清升镇回龙完全小学也为“单位职工胡天凤”购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号:A78152410)。然而,在2010年荣昌县教育局信访回复,胡天凤的身份又是“临时代课教师”,荣昌县教育局并未将荣昌县教育局、荣昌县人事局作出的《荣教人发【2001】102号》(关于辞退和妥善安置“享受正式民师待遇”教师的通知)送达胡天凤知晓,是2014年庭审中才知道增加了50元钱后作为被“辞退”的依据。事实上,该文件明确的是:“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享受正式民师待遇的教师,1998年以来未调整工资的,在现行月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可增加50元后,再按两项之和的100%计发月安置费”,《荣人薪发【1996】720号》文件已对身份进行了确认,就不应对胡天凤增加50元。其增加了50元,就是以发放安置费代替退休。
▲图为:2006年8月3日,清升镇甘桥完全小学校校长的证明
▲图为:2006年8月5日甘桥完全小学、镇教管中心证明
▲图为:退休教师历年工资表
▲图为:2008年1月1日,学校为职工胡天凤购买的医保
▲图为:荣昌县教委信访回复胡天凤是“临时代课教师”
2013年,胡天凤将荣昌县教委诉讼到法院,要求教委以小学一级教师待遇,重新认定与教委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标准,补偿其差额,办理退休手续,终结劳动人事关系,并补偿退休后14年的工资差额 ,法院认为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二审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为:民事一审判决
▲图为:民事二审裁定
2014年荣昌县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为由,作出行政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图为:一审行政裁定
▲图为:二审行政裁定
2019年5月22日,重庆市信访办公室回复,让胡天凤向荣昌区政府提出。荣昌区政府又责成区教委处理,区教委又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称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请向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 人民法院提出。荒唐的是,荣昌区教委已经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还让胡天凤向荣昌区教委提出!
▲图为:市政府不予受理的告知书
▲图为:荣昌区政府责成区教委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告知书
作为一名小学一级教师,在三尺讲台上,连续任教36年。2001年至今,每月工资只有384元,不如当地一个五保老人。五保老人的待遇,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是754元。
▲图为:五保老人生活补助明细表
声明:
胡天凤以“人民教师”身份撰写这篇稿件,目的是为了公开事实真相,让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官老爷们,知晓胡天凤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36年,是怎么在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得的下场是“待遇不如五保老人”。
文章由胡天凤发表,如果内容不属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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